65岁农妇荒塘养鱼被判“非法占用农地”:羁押10月后免刑,仍喊“我没罪”

Connor 火必交易平台 2025-10-15 2 0

“我就是清淤加固鱼塘,咋就成‘非法占用农地’了?”10月13日,湖南永州道县的孙小萍坐在自家门槛上,手里攥着一沓申诉材料,声音里带着委屈。这位65岁的农妇因在租赁的水库荒塘内“开挖鱼塘”,经历了一审有期徒刑一年、二审免于刑事处罚的波折,如今仍坚持为自己“无罪”奔走。

涉案地块 受访者供图

65岁农妇荒塘养鱼被判“非法占用农地”:羁押10月后免刑,仍喊“我没罪”

“荒塘”变“鱼塘”:她只是想保住养鱼的家当

孙小萍的“麻烦”始于2020年。她承包的白马渡村“大丘里”地块,是双牌水库库区一处常年被水淹没的荒塘——上世纪八十年代分给村民的责任田,因地势低洼、年年遭淹,近三十年没人耕种,村民靠水库失地补助生活。

“之前塘埂太矮,发洪水就跑鱼,2020年损失惨重。”孙小萍的儿子吴耀都解释,为保住鱼塘,他们雇人清淤、加高塘埂,“就是把原来的坑塘整理了一下,又不是新挖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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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这番“整理”被道县警方盯上。2021年12月,孙小萍被以“非法占用农用地罪”立案侦查;2024年1月,65岁的她被刑拘,罪名是“未批先占基本农田开挖鱼塘”。

争议核心:11.98亩地到底是“农田”还是“荒塘”?

检方指控的关键证据,是道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《耕地质量损毁鉴定报告》——认定孙小萍占用的11.98亩为“基本农田”,且被损毁程度“特别严重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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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孙小萍一方拿出多份反驳证据:

历史事实:白马渡居委会证明,涉案地块是“历史上水淹区,近三十年未种植谷物,基本在养鱼”;

土地现状:2019年“三调”(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)显示,该地块为“坑塘水面”,非“水田”;

合同约定:承包协议明确地块是“170水位线内荒塘”,用于水产养殖。

“我们没‘开挖’,是清淤加固!”吴耀都强调,鱼塘本就存在,只是因洪水冲毁后修复,“就像修房子补墙,咋算‘非法占用’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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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审判一年,二审免刑:罪名还在,人先放了

2024年7月,道县法院一审认为,土地利用现状应以2018年数据为准(当时显示为“水田”),孙小萍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,判有期徒刑一年、罚金四万。

孙小萍上诉后,永州中院采纳“三调”数据(2019年后该地调整为“坑塘水面”),但认为:“现状变化不代表行为合法。涉案地曾是基本农田,且被破坏后未恢复耕种条件,犯罪情节轻微,免予刑事处罚。”

2024年11月,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刑期,但保留“非法占用农用地罪”罪名,要求孙小萍6个月内恢复土地可耕种状态。

“关了10个月,现在罪名还在,这算哪门子‘轻微’?”吴耀都不解,母亲因羁押身体受损,至今不敢出门见人。

更蹊跷的是:涉案地已划入湿地项目

二审后,孙小萍一家发现,包含涉案地块的230余亩区域,已被道县政府规划为“白马渡小微湿地项目”——计划拓宽水面、种植景观植物,打造休闲观光基地。

“政府自己都把这地当湿地开发,咋到我们这儿就成了‘非法占用农田’?”吴耀都翻出镇政府规划文件,上面明确提到“对现有水面拓宽、加深”,而他母亲清淤加固的鱼塘,正位于规划范围内。

白马渡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应“不清楚项目来源”,但承认“那块地长期没人耕种”。目前,孙小萍已向湖南省高院提交申诉,案件仍在信访程序中。

来源:新黄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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